強化公有停車場電動車消防管理 臺北市府研擬充電上限80%

公有停車場布建電動車充電樁。本報資料照片

電動車火災頻率低,但搶救困難,臺北市電動車數、充電樁最多、最密集,日前北市府公安會報中,市長蔣萬安針對電動車和鋰電池安全管理,做出4項裁示,包括市府所轄室內停車場全面設置滅火毯、研議充電上限爲80%至90%、設置熱顯像自動儀灑水系統,以及舉行示範救災演練,認爲「臺北市要走在前面」。

北市建管處指出,充電樁設置在集合住宅地下室停車空間,國土署開過很多次會議,研議是否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是否用防火區劃阻隔延緩火勢,目前還在研議法條,未來應該會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強化充電樁在地下室的使用安全。

蔣萬安指出,臺北市要走在前面,未來市府各單位局處轄管的室內停車場,全面設置滅火毯,因爲這在國外,都認定要像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一樣的設備「臺北市先來做」。

第二,參考韓國的做法,室內停車場或共用停車場充電限制80%到90%。交通局正在首爾考察,請交通局產業局共同研議,未來針對公共停車場是否限制充電上限80%,研議可行性。

第三是科技防災,蔣萬安說,可透過熱顯像儀事先檢測,當溫度升到一定標準後連結到灑水系統灑水並通報,這部分可以先選定幾個停車場開始,先加裝做示範場域。

蔣萬安說,第四是交由副秘書長張溫德督導交通消防產業等相關局處,研擬跨局處針對從源頭鋰電池充電樁,做更細部的討論跟研究,跨局處研擬一但發生鋰電池火警事件發生時,如何緊急應變,個局處分工和整合SOP,再選定場域示範演練。另外,依照目前中央規範採購鋰電池電動車的標準,一定要明確。

消防專家陳崇賢指出,充電樁比較頭痛是設建築物內,防火區劃要修法,也涉及到人民權利問題,但公有停車場可以先做,例如減少危害因子,充電限制上限80%,民營化的部分,政府現只能做行政指導,但至少公有先做,再用道德勸說其它停車場。

北市停管處表示,公有停車場至少要有2%充電車位比例,且未來會持續提高,防火區劃的問題,會持續跟中央討論,在停車場設計之初,就會把充電樁設置在最利於救災、通報、離管理員最近的地方,但充到80%自動斷電,就好像手機一樣,要設備本身具備這個功能,會持續關注其他國家在執行上的細節。

情境模擬電動車起火後,消防隊用特殊器材從車子底盤噴水滅火。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