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死囚救賴政府民調? 法務部:絕無政治考量

法務部長鄭銘謙強調執行死刑完全沒有特殊考量,一切依法實現社會正義。(範揚光攝)

法務部昨天(16日)執行死囚黃麟凱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17日表示,黃所犯爲「最嚴重犯行」,手段兇殘,惡性嚴重至極,法務部是依法執行,符合憲法法庭113憲判8意旨,法務部執行死刑是實現社會正義,沒有特殊考量。

媒體詢問法務部執行死刑是否幫賴政府救民調,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強調,法務部執行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絕對沒有政治考量,法務部一貫立場是按照法律、按照憲判意旨,一切依法執行。

鄭銘謙表示,黃麟凱是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手段非常兇殘,惡性嚴重至極,合乎憲法法庭指示的最嚴密審判程序,法務部對本次執行非常嚴謹、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實現正義;沒有特殊考量、沒有預設立場,尊重最高檢察署審覈非常上訴個案標準與結果來執行。他說,執行死刑沒有特殊考量,是依據最高檢的嚴格審覈,法務部尊重最高檢的審覈。

針對黃麟凱昨晚10時才槍決,媒體詢問執行時間有延誤,黃謀信解釋,昨天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法警,過程依照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一切依法執行,檢察官就受刑人的相關執行程序進行,過程中不可能預判執行時間點。

媒體追問黃麟凱是否有留下遺言或於施打第1劑麻醉針後未完全昏迷,黃謀信說,執行死刑規則明定,死刑犯可用錄音或錄影方式留言,因此檢察官於執行前依法讓受刑人留言,而留言是不公開。

至於目前尚未執行的36名死囚,媒體詢問是否有人已符合執行資格,以及部分死囚評議簿遺失,是否有違反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一致決」的疑慮。

黃謀信說,36名死囚及評議簿一致決部分,依照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見解,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照憲法法庭意旨進行審覈,目前法務部尊重檢察總長審覈,由最高撿察署審覈後,若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並報請法務部,纔會依法接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