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索保護費不成 棒砸練歌場還丟鞭炮恐嚇 警4小時逮人
林姓嫌犯向麻豆區一家練歌場索取保護費不成,15日持球棒砸店,現場被毀損一片狼藉。(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林姓嫌犯向麻豆區一家練歌場索取保護費不成,連續兩天向店家丟擲鞭炮、持球棒砸店,店家報案後不到4小時就被逮捕。(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林姓嫌犯月初向麻豆區一處練歌場強索2萬元的圍事保護費,與店家談判不成,14日凌晨先向店家丟擲鞭炮,15日再持球棒砸店,警方4小時內將他逮到,直斥笨匪。全案依照恐嚇取財、毀損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你們開這種店,就是一個月要給我2、3萬」26歲林嫌與24歲李姓男子同夥,學起黑幫圍事,2月初向麻豆區一家練歌場下手,向店家索要2萬元保護費,店家起初認爲以和爲貴,推稱生意不好,講價還價只願給5000元,林嫌等2人不願接受,雙方談判破裂。
林嫌見索取不成,14日凌晨獨自騎機車到該處練歌場門口,朝店內丟擲鞭炮還拿起手機拍攝再逃逸,隔日又持球棒,單身進入店內砸毀大廳各項設施,企圖逼被害店家就範,業者不勝其擾只得報警。
警方根據監視器影像,不到4小時掌握兩人行蹤,向檢方請得拘票,先在租屋處將林嫌逮捕,另外在李男家中將其帶回。林嫌供稱平常在家幫父親做裝潢,最近身上缺錢,才動歪腦筋想向卡拉OK店收取保護費。
警方調查2人犯案動機,初步未發現有人教唆犯案,直斥林、李兩嫌是笨匪,告誡他們針對轄區暴力事件一定嚴正執法的立場,全案依恐嚇取財、公共危險及毀損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