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後掀解僱潮 花蓮縣府爭取逾230個「天災臨時工作機會」

雲朗觀光集團旗下花蓮翰品酒店受強震影響,建物受損嚴重需進行重建,業者考量員工及旅客安全,3日宣佈停業後,開出資遣員工第一槍。(羅亦晽攝)

花蓮強震重創地方觀光,掀起一波解僱潮,花蓮縣政府已陸續提供相關相關協助措施,也在勞動部啓動天災臨工措施時,爭取逾230名天災臨時工作機會,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雲朗觀光集團旗下花蓮翰品酒店受強震影響,建物受損嚴重需進行重建,業者考量員工及旅客安全,3日宣佈停業後,開出資遣員工第一槍,主動向縣府聯繫後,10日依《勞動基準法》提報大量解僱計劃書,預估83名員工受到影響,而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山月村,也因園區無限期休園,忍痛宣佈停業,預計資遣40多名正職員工。

縣府社會處勞資科表示,9日派員偕同花蓮就業中心赴花蓮翰品酒店勞資自主協商會場,現場提供員工相關就業協助,及勞動相關法令諮詢服務,保障員工勞動權益。

社會處指出,花蓮全區皆屬地震災區,如因地震發生歇業情事,業者需依法解僱員工,雖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但書情事,無須在一定期間(60日前)通報,但還是得立即依法完成大解通報與員工協商程序,依法給付相關法定勞動權益。

縣長徐榛蔚說,縣內受資遣勞工可向花蓮或玉里就業中心申請失業給付,每月按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可發給6個月;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發給9個月。若有扶養眷屬者,每1人加計給付10%,最多可加計20%。

另外,勞動部震後啓動天災臨工措施,縣府及各鄉鎮公所已爭取超過230天災臨時工作機會,協助民衆重建家園。

縣府提醒有意投入災區重建工作的受災待業勞工,包括設籍災區、居住災區或受僱災區事業單位因受災而失業者,均可檢附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的證件、設籍或居住災區證明等,及無工作切結書,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及縣內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