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疫苗接種 侵害人民自主權

(圖/本報系資料照)

面對難纏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被視爲是治療新藥問世前,控制疫情最有效的解方,故世衛組織和各國政府強力鼓吹民衆儘速接種新冠疫苗,期望儘早達成全球/全國7成人口的疫苗覆蓋率,實現羣體免疫。

然而,要達成7成疫苗接種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些疫苗備量充足的國家,如美國、德國、瑞士等,在接種率達到5~6成後,就很難再向上推進,現階段這些國家已遇到疫苗接種的瓶頸。至於像是臺灣等疫苗不足的地方,目前雖未出現拒打、緩打的問題,但隨着疫苗接種後出現的不良反應和致死案例俱增,不少民衆對接種疫苗或特定疫苗之事,開始有所遲疑。

爲提升疫苗接種率,近期歐美國家採取了軟硬兼施的辦法,激勵民衆施打疫苗。它們一方面提供像是摸彩、贈品等獎勵措施;另一方面則是課予特定行業人員(例如醫療人員)接種疫苗之義務,或是頒佈禁止令,推出像是「健康通行證」或「疫苗護照」等措施,嚴格限制未完成疫苗接種者、未提供採檢陰性證明者和未能證明曾感染康復者,不得進入公共場所和特定營業場所,藉此施壓民衆接種疫苗。一些公民營事業機構亦跟進此項政策,紛紛祭出員工如未出示接種疫苗證明,就別來上班的規定。

自發明疫苗接種以來,關於疫苗接種安全性與必要性的問題,早引發醫學、倫理和法律等爭議。基於各種原因而拒絕施打疫苗、遲疑施打疫苗或非特定疫苗不打等所謂的「疫苗猶豫」現象,原本就存在於現代社會之中。正因爲人們對於疫苗接種的態度存在鴻溝,故從過去傳染病防治經驗來看,鮮少會強制民衆施打疫苗,大多數國家仍以尊重個人自由意願爲主。基此,前述變相強制接種新冠疫苗之舉措,在歐美國家已見民意強烈反彈,抨擊這是繼封鎖政策後,另一項更嚴重侵犯人民自由權利的政策措施。

撇開原有反對疫苗接種理由不談,新冠疫苗比起其他疫苗引起更多疑慮之處在於,當前市場上所使用的各款疫苗,其實只取得WHO或是政府的緊急授權使用許可。它們研發製程緊湊,不到一年時間即問世,並未經過完整嚴謹的疫苗臨牀測試程序,故有不少民衆持觀望保守態度,不願接種疫苗、充當實驗品。因爲相較於染疫和染疫致死的風險,他們更擔心倉促製成的疫苗,會帶來不可回覆的身體健康損害和不可預期的後遺症。更何況,接種疫苗後,也無法保證不會染疫。

此外也有民衆並非不願施打疫苗,而是不想委曲自己接種政府指配的特定疫苗款。以臺灣爲例,由於接種AZ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和致死率遠高於莫德納疫苗,民衆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情況之下,出現一片指定莫德納疫苗的風潮,大家寧缺勿濫,非莫不打。無奈的是,疫苗現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民衆何時能接種到自己屬意的疫苗,還是未知數。

對民主國家而言,強制「疫苗接種」政策最大的爭議在於侵害人民自主權與身體完整性權利。畢竟疫苗接種是將疫苗直接注射於體內,激發身體產生強烈的免疫作用,屬於危險侵入性行爲。政府不應違反個人自由意願,採取任何形式的強制施打措施,除非基於重大公衛安全考量,具有高度正當化事由,且手段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並願意承擔更高的國家責任,才能取得合法性基礎。

隨着新冠疫情起伏,政府的防疫作爲動見觀瞻,並將成爲其他事業機構參考的指標。國外現已陸續發生民衆提告政府和僱主要求檢附新冠疫苗接種證明的訴訟,可見疫苗政策不當,後續爭議不斷。蔡政府防疫不力、表現難看,切莫再挑起有打疫苗者和沒打疫苗者之間的羣體對立,應公平對待和尊重每個人的疫苗接種自主權,別搞「衛生獨裁」了。(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