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賺「燈會財」違規擺攤 逃亡18年通緝犯遭警查獲

搶賺「燈會財」違規擺攤 逃亡18年通緝犯遭警查獲(警方提供)

2023年臺灣燈會在臺北,迄今已累積百萬人蔘觀,正所謂人潮就是錢潮,連通緝犯也聞到商機,居然冒險挺進展區,違規擺攤搶賺「燈會財」。

12日北市信義分局員警執行2023臺灣燈會展區交管及安全維護勤務,於四四南村燈會展區周遭巡邏時,見一中年男子違規擺設流動攤販,員警上前取締,但男子開始神色緊張,說話支支吾吾,甚至報假證號給警方盤查,由於始終無法報出正確身分,員警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查驗,赫然發現該吳姓攤商、 68歲,原來系民國94年由臺灣板橋地方檢察署(現已改製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及97年由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所發佈之通緝犯,逃亡迄今已逾18個年頭,這回怎麼也沒想到會是在臺灣燈會期間落網,全案也於警詢後解送地檢署歸案。

信義分局呼籲,燈會期間警方除於各展區加強肅竊及安全維護外,亦針對周邊道路進行交通疏導管制,且爲避免流動攤販在展區內任意穿梭,佔用賞燈空間、影響燈區秩序及市容,警方亦嚴格取締燈區內違規攤販,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爲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爲人或其僱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攤棚、攤架得沒入之。」;同時,員警也將徒步巡邏深入人羣,提供民衆安全、安心的賞燈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