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不過五服”,出了五服纔不是親戚,你知道五服是什麼嗎?

“五服”這個概念對於我們現代人來說,應該是比較陌生的。隨着現代文明的進步,之前規定的“五服”的親戚觀念也越來越淡薄,很多家中都隨着親戚遠居他鄉,所以兩家之間的親情也就淡了許多。

而在之前或者比較久遠的年代,“五服”的觀念是深入人心的,就比如我們熟知的“守孝三年”或者有的人會“守孝一年”這些都是有着嚴格的規定的。

那麼“五服”到底指的是什麼呢?“五服”這個觀念在現代的社會還有作用嗎?

夏商的“五服”和周朝的“五服”

夏朝建立的時候,就已經有着“五服”的概念,只不過那個時候的“五服”並不是指的親戚關係,而是指的夏王朝的統治範圍。

夏朝的“五服”分別就是“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這些其實都是根據夏朝統治者的統治範圍所劃分的。

我們可以先看最後一個荒服,荒服的荒其實就是我們所指的“蠻荒之地”,那些地方是屬於沒有被“王化”統治管轄的地區,但是這些地區的首領必須要臣服於夏朝,統治基礎來源於夏朝的強大,也是統治最不穩定的地方。

“荒服”就可以理解爲西漢孝宣皇帝時期的匈奴,名義上臣服漢朝,不和漢朝刀兵相向,但是漢朝不會干預匈奴內政,這就屬於是“荒服”。

而“要服”就是在夏王朝的統治範圍之內,但是擁有着一定的自主權,這個“要服”地區和“荒服”一樣是有着首領的,但是和“荒服”不同的是,“要服”的每一任首領,都必須經過夏王朝的同意和承認纔能有“合法”的地位。

“要服”就可以理解爲明朝和清朝時期對於西藏等地的“羈縻”統治,意思就是統治者會對“要服”地區有所掌控,但是會給“要服”的首領一定的自主權,整體上是屬於統治者的管轄範圍之內。

“綏服”就是在夏朝統治下的周邊地區,這個就相當於是距離夏朝國都相對較遠的地方,夏朝會在這裡設置官吏前去管轄,屬於是直接的統治管轄。而“侯府”顧名思義,那就是諸侯的地方。

這些諸侯擁有着很大的自主權,但是這些人一般都是夏王朝統治者的心腹,或者是有血緣關係的親族前去擔任,就類似於周朝的“分封”但是也並不完全相同,這些諸侯距離國都較近,很方便管轄。

“甸服”自然不必多說,這就指的是王畿的周邊地區,夏王朝統治者可以最快,最直接地管轄,這個地方的統治也是最爲穩定的。

商朝的“五服”和夏朝也是大同小異,可是到了周朝“五服”也因爲“宗法制”還有禮樂的完整,而有了規定“親戚”的作用。

因爲西周之後,宗法制制定了上下尊卑還有父父子子等嚴格的等級制度,所以在表示自己“血緣”上的親疏時,也就衍生出了規定親戚範圍的“五服”概念。

這個“五服”主要指的是服喪所穿的孝服,分別爲:“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而我們最爲熟知的“守孝三年”就是“斬衰”應該做的。

“斬衰”之所以要守孝三年,是因爲他是逝者的最直系的親屬,也就是父子(女)、母子(女)關係,這些人因爲血緣關係最近,所以守孝的時間最長。

“齊衰”一般指的是和逝者血緣關係親密,但是不是最直接的血緣關係,這些最常見的就是體現在親兄弟姐妹之間,這些人就是需要“守孝一年”的羣體。

而剩下的大功、小功、緦麻,則是和逝者的血緣關係越來越遠的羣體,他們需要守孝的時間也就越來越短。所以,按照西周的“五服”規定,越靠前的人是最少的,隨着血緣關係的疏遠,所規定的人羣也就越來越多,不過所需要服喪的時間也就越來越少。

但是這種規定親戚的“五服”觀念其實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開始衰落了。春秋時期,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時代,宗法制和禮樂對於人們的管束能力也越來越小。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齊襄公和妹妹文姜的故事,還有宣姜和衛宣公等人的混亂,導致禮樂基本形同虛設,而田氏代齊還有列國稱王則都是對宗法制的極大挑戰。

所以“五服”這個由宗法制和禮樂衍生出來的規定親戚範圍的概念也就越來越淡薄,當時孔子的弟子宰予就曾經說過,五服中的“斬衰”守孝三年太久了,應該改爲一年。

由此就可以看出,從春秋時期,“五服”就已經衰落了,而那個根據統治範圍而制定的夏商時期的“五服”也因爲諸侯國的混戰還有周王室的衰微而徹底成爲了歷史。

“五服”對於後世的影響

儘管說“五服”已經衰落,但是它對於維持人倫綱常來說,還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斬衰”的守孝三年,就被很好地繼承了下來,這些規矩隨着時代的發展到了近代基本上也就是守靈一夜,或者守靈三天,過頭七即可安葬。

而“五服”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體現出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孝道,還有就是對逝者的尊重,當有人離世之時,往往都是和其親情最爲濃厚的人們最爲悲傷,守孝和守靈的時間也最長,其實這不僅有着人之常情,也是幾千年來“五服”在中國人的孝道中的影響。

這種東西並不屬於是糟粕的文化,而是我們中國人在孝道上的體現,爲逝者守靈和爲其擡棺安葬,這些都是屬於我們不可丟棄的傳統文化。

並且“五服”的影響並不僅僅侷限於此,它對於我們現如今的法制也有着一定的影響。最明顯的就是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這個有很大程度上就參考了古代“五服”所規定的血緣親疏的問題。

在現在的法律中,父母、夫妻、子女就是最直系的親屬,這個和古代“五服”中的“斬衰”定義的範圍幾乎沒有太大區別。

這些古時候的“五服”觀念,對於我們今天也有着很多的影響。“五服”中的精華所在確實有利於我們現如今的生活,其糟粕的部分也隨着時代的發展逐漸的被摒棄。

我們之所以在現在對於“五服”很是陌生,那是因爲“五服”的精華所在早已融入了我們的道德觀念和法律之中,它正在以新的方式陪伴着新時代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