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元興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5月22日通報,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海西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元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元興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爲親屬在工作調動方面謀取利益;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在項目承攬方面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

李元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元興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西州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