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開車爆口角 女友慘遭丟包國道1路肩 男友慘被送辦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上224.5公里29日晚間驚傳丟包事件,1名吳姓女子與男友吵架後,遭丟包在國道路肩。(警方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上224.5公里,前天晚間驚傳丟包事件,1名吳姓女子與男友吵架後,遭丟包在國道路肩,幸好警方獲報快速到場,未傳事故。警方指出,已傳訊吳女男友施男到案,全案依強制罪及傷害罪等罪嫌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國道三隊員林分隊分隊長廖志偉指出,這起丟包案發生在中山高速公路北向224.5公里處,雲林西螺至彰化北斗間的路段,該隊於29日晚間9點59分接獲吳女報案,稱遭人丟包在國道上需要警察到場協助。

員警抵達現場後,見吳女站在路肩避車彎,隨即將其帶返員林分隊。吳女當時指稱遭其前男友施男施暴受傷、並被丟包於國道高速公路路肩。

警方循線通知施男到案說明,並製作筆錄,全案警訊後,警方依強制罪及傷害罪等罪嫌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方呼籲,國道是高風險封閉式環境,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丟包),違者可處罰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若因此造成人員傷亡,將觸及《刑法》294條遺棄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