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買官收據長這樣 還包直升最高學府

中新網引述趙先生表示,這張「買官收據」是他在整理家譜時意外發現。經測量,該收執長58公分,寬28公分,質地爲棉紙,正上方有「正實收」三個大字。內中文字排列整齊,清晰易辨,詳細記載了他的祖先趙文庵捐款湖北災區的緣由、銀兩等內容。

收據記載,光緒三十二年七月,湖北多地遭受水災,災民缺衣少糧。湖北籌辦賑捐總局「按照四川、山東、湖南等省開辦賑捐所有虛銜」,接受了趙文庵捐出的「白銀四十三兩二錢」。落款時間爲宣統元年十月初八,由河南候補道黃勸辦所發。

報導表示,收據分爲存根和正頁,且蓋了騎縫印,上面註明了買者籍貫及曾祖父、祖父、父親三代的姓名。根據其中的內容,趙文庵時年28歲,他以秀才捐監生,獲得進入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再由此步入仕途。

國子監是中國隋代以後古代教育體系中最高學府,明清兩代的讀書人必須透過考試選拔才能取得「監生」等身分進入國子監讀書。監生出國子監之後,有任官的資格。

報導引述中共長陽縣檔案館紀委書記覃幹表示,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買官賣官被當作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光緒、宣統年間,清政府爲了「薄利多銷」,甚至將官位打折出售,進行監生等頭銜買賣。

覃幹表示,因爲清末買官的人很多,爲避免有些官員中飽私囊,清政府統一印製了收據,將有關規定和所捐銀兩數量寫上,這個「買官收據」就被稱爲「正實收」,對了解當時的歷史,特別是研究當時的吏制有其重要的價值。10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