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豪宅招待所情搜白狼? 警政署打臉陳檡文:查無資料
警大校長陳檡文。(取自警大臉書)
警察大學校長陳檡文日前被媒體與前立委踢爆,曾在2017年警政委員任內與林秉文等人出入信義區豪宅招待所,被質疑嚴重違反警紀。陳檡文當時迴應,他是奉命情搜白狼張安樂,強調有其正當性。不過,據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向警政署查詢,警政署迴應指出,經查無陳事前申請及事後報告的相關書面資料。
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督察室沒有查到當年陳檡文的報備資料,也沒有發現事後報告,因警大與警政署是平行單位,是內政部主管,所以會將調查結果交給內政部,由內政部處理。
根據警政署函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系採原則禁止、因公許可的原則,但可事前申準、事後報告。這項規定,下至一線三星警員,上至三線四星署長理論上都應遵守。不過實務上,卻很難落實。原因在於「接觸」的定義,以及「特定對象」爲何。
該規定第一條寫明,警察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未經覈准,禁止與治安顧慮人口、不良幫派組合分子、經營色情、賭博、破壞國土及其他不法業者,以書面、電信通訊、面晤、參與聚會、婚喪喜慶、飲宴應酬等方式進行之聯繫、交際行爲。
陳檡文在三線三星警政委員任內,自稱與業者至招待所情搜白狼,且說是「奉命」,因此時代力量黨團函請警政署說明,據瞭解警政署迴應稱,查無陳事前申請及事後報告的相關書面資料。
究竟陳檡文是奉誰之命?事後向誰報告?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不過在警政署回函後,前立委也在臉書痛批,指陳嚴重違反警紀,竟還公然說謊,點名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還要繼續包庇嗎?」直指陳已不適任警大校長,也要求廉政署、監察院,依法懲處、依法糾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