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迎來規範指引,聚焦解決逐利性執法、政務失信等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周頔 北京報道

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發布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旨在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加快融入和主動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工作。

《指引》圍繞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以及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進行了細化部署。

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指引》提出,有關部門要結合產權保護工作實際情況,不斷完善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的制度體系,細化統一規範的涉產權強制措施規則,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行政執法標準,做好與司法裁判標準的銜接,完善關於規範涉案財物管理的制度規則。

《指引》也提出,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

商務部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委員、研究員白明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當前我國正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在外部形勢錯綜複雜、貿易保護主義擡頭的情況下,讓國內市場活躍起來、推進內外貿一體化就顯得尤爲重要。

白明分析認爲,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過程中,要堅持“有破有立”,不僅要建設有規矩、高效率的市場體系,也要破除國內市場的不公平競爭,打破壟斷與區域割裂,完善產權保護制度體系,用大循環替代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

談及進一步明確和統一行政執法標準、做好與司法裁判標準的銜接,白明指出,建立統一大市場必須法治先行,如果各地在執法邊界、執法標準等方面無法明確和統一,就可能出現同一件事在一個地方被視爲合法,而到另一地方則被視爲違法,資源要素無法跨區域流動,就產生了隱性壁壘。

白明建議,加快建設國內統一大市場,需要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促進市場商品、要素在更大範圍有序流動,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在促進國內循環的同時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和法治體系,提升我國市場吸引力,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

中泰證券研究所政策團隊首席分析師楊暢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提出要“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進一步釋放了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信號。

《指引》特別提出各地區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法司法活動。楊暢認爲,相關政策措施的出臺有助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能夠營造出更加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有利於向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釋放更加友善的信號,對於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

政務失信記錄納入政府績效考覈相關評價指標

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基礎。《指引》提出,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統一規範、協同共享、科學高效的信用修復制度,統一制定兼容各領域的信用修復規則,強化各有關部門、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工作協同。

《指引》也提出,各地區要督促行政機關誠信履約,將本轄區行政機關違反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政府採購、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合同、協議所約定事項的行爲記入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將政務失信記錄納入政府績效考覈相關評價指標,強化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渠道建設。

首都師範大學信用立法與信用評估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信用學會副秘書長兼生態信用專委會主任薛方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黨的二十大報告將社會信用納入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明確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社會信用制度將成爲統一大市場的重要保障和基礎支撐。而信用修復作爲信用監管的重要一環,則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爲中國特色社會治理創新中韌性治理功能的重要體現。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不強。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的‘定盤星’,以政務誠信引領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戰略佈局。”薛方分析稱,政府擔負着引導、示範、監督和管理社會信用的職責,更需要率先垂範,時時講誠信、處處守誠信。

《指引》特別提出將政務失信記錄納入政府績效考覈相關評價指標,強化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渠道建設等。在薛方看來,《指引》聚焦當前經濟社會中信用領域的焦點難點問題,傳遞出鮮明信號。他指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是建設誠信社會的重要基礎,也是法治政府的剛需,政府不講誠信,法治政府就無從談起。

談及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薛方表示,應進一步推進信用普惠、擴容信用經濟、創新數字信用、打造生態信用、重塑國家信用。

首先是大力發展信用普惠。相關的信用需求和場景包括進一步覆蓋徵信白戶、推動養老信用、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做好市民信用分的設計等,同時要積極發展普惠金融、加大力度推動信貸普惠工作的減時增效、不斷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拓展守信激勵應用場景進而推進信用便企惠民等。

其次是擴容信用經濟。應以信用經濟爲重點加強市場化、社會化力量。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支持有序推進信用銷售模式,暢通經營主體資金鍊條,防範信用風險外溢和傳導。

再者是創新數字信用。數字中國、數字經濟的發展都依靠底層基礎設施的建設,新的理念是建立數字信任,即基於實數融合深化,聚焦信用風險量化,由企業“主體信用”、交易標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產生的“數據信用”耦合形成的數字信用體系。

此外是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信用。應積極推進綠色生態信用建設,將應用場景推進到生態價值實現、生態資本生成和綠色溢價降低等層面,將信用主體從政府、協會、事業單位、組織和個體擴展到綠色大廈、綠色園區等。

最後是重塑國家信用。通過中國智慧、中國方案,推進政府信用、跨境信用、國際信用,增強國家軟實力和國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