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中和進入執行階段,專家呼籲加強創新引領

“全球碳中和行動已經從目標設置邁向執行階段。儘管如此,各國執行的差距依然很大,亟需加強技術、政策和資金支持。”

10月17日,《2024全球碳中和年度進展報告》(下稱《報告》)正式發佈。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研究中心主任王燦在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述。他強調,當前各國碳中和行動目標進展顯著,瓶頸在於執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首次全球盤點中,呼籲到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長至3倍。但目前超過一半的國家尚未建立完整的政策體系,裝機增長目標難以完成,各國需要共同但有區別的行動。

爲系統盤點全球碳中和行動進展,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環境學院聯合清華大學地球系統科學系、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等機構研究人員編寫了《報告》。在2023年的基礎上更新完善“目標-政策-行動-成效”量化指標體系,《報告》系統評價了全球197個國家在碳中和承諾、低碳技術、氣候投融資、國際氣候合作等方面的進程,爲推動各國深化碳中和轉型、彌合全球碳中和進展與《巴黎協定》溫升目標的差距提供了較爲全面的信息。

零碳技術是各國實現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報告》提出,單一的零碳路徑無法適應各國資源稟賦、發展階段、法律體系和技術路線的差異。彌合全球碳中和進展與目標之間的執行差距,需要充分尊重各國碳中和路徑的多樣性。當前,發達國家在插電混動汽車、生物柴油、CCS等技術中具有優勢,依賴技術創新和經濟水平,而發展中國家則在水電、生物乙醇、森林碳匯等技術上更具優勢,依賴當地資源。政策上,中國和美國強制與激勵政策並行,歐洲國家更依賴激勵政策。

針對不同類型的國家,《報告》認爲,應採取差異化的碳中和措施。“氣候能力者”應保持技術和政策落實,尤其在化石能源轉型和技術創新方面。“低調減排者”應提升碳中和目標的雄心,強化政策支持。而“低碳成長者”則需儘快制定脫碳路徑,加大技術引進和政策佈局,爭取國際資金和技術支持,走上低碳發展道路。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在發佈會上表示,不同於諸多發達國家先解決環境污染再應對氣候變化的路徑,中國強調要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爲促進經濟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主抓手,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減污與降碳協同推進的依據在於,環境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具有高度同根同源同過程的特點,因此通過在政策層面上打破傳統的單一治理思維,我們就能夠更好地實現環境質量的綜合提升和碳排放的有效下降。對許多發展中國家來說,這其實是一個共性的問題。”

儘管中國已經在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領域達到全球領先的規模和產業水平,但在綠氫、CCUS等產業發展上依然面臨技術和經濟性的多重挑戰。王燦在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準確傳達政策信號以確保社會整體的預期是實現碳中和的首要前提。“如果能形成一個社會共識,無論多難我們都要轉型,那麼就能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來做系統創新。同時,也要結合中國的國情特點,協同一致地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和增長,才能事半功倍。”

四年前,中國明確提出2030年“碳達峰”與2060年“碳中和”目標之後,以光伏、風電、儲能爲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產業迅速發展,同時也滋生了打價格戰、內卷式競爭的產業亂象。對此,王燦認爲,政府和市場應及時發揮關鍵作用,避免企業陷入惡性競爭,以起到擴大市場和推動技術進步的作用。

“任何一個行業,當社會整體對它抱有很高期待的時候,人們進入這個行業的動機和衝動就會很多,所以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會發生供給大於需求。但是在這個規律之外,政府和市場也應協調一些環節,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而非惡性競爭。以國內現有的技術水平,至少從成本和市場的普及度上來看,離我們實現碳中和目標所需要的水平還有差距。所以,我們仍然需要保證這種競爭能夠爲企業帶來一定的盈利,再用盈利去突破技術壁壘實現創新,形成下一輪的競爭力。”王燦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