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大跳電未超過24小時 保險恐不理賠

▲815全臺大跳電事件初步判定爲人爲事故,且停電未連續超過24小時以上,產險業者表示若受損廠商企業要申請保險理賠,恐怕有難度。(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官仲凱臺北報導

815全臺大跳電事件在經濟部統計轄下工業區損失狀況,初估約有近8800萬元,產險業者表示,一般商業火災保險並無直接承保因停電所造成的損失,而是以附加條款方式承保且有相關限制。目前初步判定此事件爲人爲事故,加上停止供電未超過24小時,因此大部分受損廠商或企業要藉由保險彌補部分損失,相對有難度。

富邦產險表示,現行的商業火災保險沒辦法直接承保廠商或企業因跳電停電所造成的損失,而是以附加公用事業條款來承保標的物因保險事故造成的供應中斷,直接產生的損失,但此保單要出險,有其一定的門檻,如供應中斷是否連續達24小時以上?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否爲保單的承保事故?承保事故是否造成供電、瓦斯、水力設備的損失等。

但富邦產險也指出,畢竟投保廠商和企業屬性不盡相同,對公用事業中斷所造成損失有極大的差異,如高科技廠商的設備和製成品就特別受到停電的損害,因此若有大型廠商和企業規劃此附加條款,仍需要考量其承保條件費率,得到再保公司的支持才能理賠。所以初步研判此次事故,大部分受損廠商或企業,都很難達到保險理賠的條件,因此損失可能都要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