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法官案件積壓 香港刑事案排期平均442天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法院法官人手短缺導致案件積壓,司法機構在提交立法會財委會文件中,提及2023年在區域法院刑事案由被告首次提訊到聆訊,平均輪候時間爲442天,即一年兩個月,創近年新高;高院原訟庭刑事案平均輪候時間也達352天,是近年第二高。
明報報導,由於法官退休及升遷等因素,原訟庭法官空缺由2021/22年度的8人,增至2023/24年度的12人。
據報導,司法機構政務處在文件的註腳中承認,原訟庭刑事案平均輪候時間仍偏長,由於多個因素影響令輪候時間「被扭曲」,包括疫情導致案件積壓、優先處理複雜的反修例及國安案件,以及司法人手「持續短缺」。區院刑事案輪候目標是100天,至於原訟庭,2017年修訂刑事案審訊表的計法前,目標是120天。
報導稱,司法機構由2018年檢討刑事案輪候時間至今,仍未提出新的目標輪候時間;司法機構說「將會在稍後適當時間重新檢視」。截至2月底,各級法院已完成約93%反修例及87%國家安全案,司法機構說相信絕大部分案件已排期今明年審訊,對輪候時間的影響會逐步減低。
司法機構又說,近年已更頻密公開招聘司法人員,新一輪原訟庭法官公開招聘工作已在去年10月展開,預計今年將有新任命。
另據香港01報導,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即2018-19至2022-23期間,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爲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需接受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124人被革職,遭革職的原因多涉觸犯刑事罪行有74宗,其中18宗涉及店鋪盜竊及14宗涉性罪行。
據報導,最多公務員遭革職的單一原因是未能符合疫苗規定,總計有21宗,其次則是擅離職守或不守時者有20宗;而因刑事罪行而遭革職的則有74人,最多涉店鋪盜竊或盜竊有18宗,其次爲性罪行有1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