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病人自主善終 奧地利推安樂死新法

法新社報導,奧地利現行法律禁止協助自殺,違者可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然而,憲法法庭2020年12月下令政府解除這道禁令。

根據司法部提出的條例草案摘要,成年人若身患絕症,或罹患永久性且折磨人的衰弱疾病,將可取得協助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每起個案有兩名醫師負責,其中1人必須有紓緩護理(palliative care)的資格。

而這兩位醫師的職責包括釐清患者是否有能力獨立做出這項決定。

除此之外,獲准安樂死之前,必須至少有12周的等候期,以確保當初選擇這條路的原因並非暫時性的危機。

末期患者的等候期可縮短至2周。

草案在接受專家檢視後再送交國會,國會議員預計今年年底之前予以通過。

如果2021年底前沒有新的立法出現,現行禁令也將自動失效,協助自殺的行爲將無法令可規範。

因斯布魯克大主教格烈特勒(Hermann Glettler)表示,這項草案是以「謹慎、負責任」的方式來遵從法院的裁定。他也樂見政府有配套計劃來提升紓緩護理的經費。

然而,他認爲患者申請安樂死的程序應該要有更多的保障步驟。

歐洲其他國家如荷蘭、比利時已將安樂死合法化;但以天主教徒佔多數的國家如愛爾蘭和波蘭等,則仍不放行安樂死。(譯者:蔡佳敏/核稿:嚴思祺)11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