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炒店飲酒爆發衝突 警方到場處理竟遭醉男攻擊

熱炒店飲酒爆發衝突,警方到場處理竟遭醉男攻擊。(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王姓男子,去年10月因與弟弟在熱炒店飲酒時,弟弟與隔壁桌的蘇姓客人發生衝突,蘇男持鋸子與王弟發生爭執,警方獲報到場,先將蘇男的鋸子打鹿,但過程中王男竟跑去衝撞並揮拳攻擊員警,事後遭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法源審理後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警方表示,三峽派出所警員張哲維擔服備勤勤務,經110轉報上述時、地有人酒醉喧譁,警員張哲維、李侑錡獲報到場處理,現場未發現有吵鬧情事,然警員張哲維於詢問附近商家時,一名蘇姓男子突然持鋸子作勢要攻擊一同飲酒王弟,警員張哲維立即制止其行爲並命其丟棄鋸子,以警棍打落該鋸子,過程中一旁王男便向警員張哲維趨近,並以身體衝撞警員張哲維之胸口,經推開實施強制力制止後,王男仍持續叫囂並對警員張哲維右側身體揮拳,現場張等2員立即制止實施強制力將其壓制並先行施以保護管束。

法院審酌,王男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並有警員張哲維、李侑錡職務報告、警員微型攝影機檔案等證據可參,足證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