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錯人!士林警察宿舍用地遭佔用 業者「不願歸還」慘了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某用地遭佔用,警察局表示已依法提告。(市議員林世宗辦公室提供)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某用地由前市府轉租給一名業者,未料該業者當起二房東轉租給他人使用,管理單位臺北市警察局發現後依契約要求返還土地,業者卻不願歸還,讓市議員林世宗要求警察局使用更積極作爲拿回土地。警察局表示,已在5月提起告訴,也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業者不當得利,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林世宗表示,該地原屬國產署,早期被居民佔用,後來因爲畫給臺北市政府作爲警察局宿舍用地,市府與居民協調,在該地經費規畫完成前,可讓市民繼續使用,但須支付租金,後來陸續空下7、8個用地。

他指出,一位在地人士透過民代連續3年向前市府申請特籤,一次租下7間店面,每月總租金約8萬元,由於該人士並非當初佔用該地居民,引起地方人士不滿向自己陳情。

林世宗表示,今年4月底特簽到期,警察局決定不續租,業者卻不願歸還用地,要求警察局應有更積極作爲,將土地要回,否則該人士就是在挑戰公權力底線。

警察局表示,依「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辦理此房地租用事宜,今年3月間主動訪查後,發現承租人有私自出租、分租情況,已依契約終止契約,並多次函告承租人返還房地,但承租人拒不遷還。

警察局表示,爲維護市府權益,今年5月23日透過委任律師分別至士林地方檢察署及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竊占罪告訴及遷讓房屋暨追討不當得利,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