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全面提升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水平
(原標題:人民網評:全面提升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水平)
泱泱中華,文明博大。文物和文化遺產承載着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華優秀文明資源。加強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才能把老祖宗留下的歷史文化遺產精心守護好,讓歷史文脈更好地傳承下去。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街區更加有效保護髮展”“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進一步健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展示水平持續、全面、系統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設施進一步提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文物局等部門對《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明確了總體目標、部署了建設任務,並印發執行。修訂後的《實施方案》,對於下一步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具有指導意義。
文化保護傳承利用,首先要正確處理好保護與利用、保護與發展、保護與開發的關係。對於各類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放在第一位,堅持最小干預原則,既避免過度開發,又杜絕拆真建假。在開發利用時,務必做到精細化改造,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下好繡花功夫,力爭在特色文化的基礎上進行創新性發展,讓傳統與現代實現有機融合。先保護好,再利用好,文化遺產的生命力才能永續。
重點領域應當重點發力。修訂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國家級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國家級自然遺產保護展示以及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三大建設任務,並列出相關建設內容和篩選標準。這如同給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的實施,明確了方向、劃出了重點。特別是相關建設任務,要緊緊圍繞文化強國、擴大內需、文化安全、文旅融合,以及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國家重點文化工程、世界級旅遊景區和度假區建設等展開。把這些重點領域的重點項目實施好,努力打造文化精品,才更有助於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和寶貴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
惠及羣衆、服務人民,是文化保護傳承利用的目的。說到底,讓更多文化遺產走向羣衆、融入生活,文化遺產才更富時代價值。比如《實施方案》中提出,支持在有條件的地方改造利用歷史建築、既有建築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展示設施,包括公益性展演劇場、生產傳習用房、技藝展示廳等。發揮重大項目的牽引帶動作用,匯聚合力、補齊短板,着力破解文化旅遊領域的供給不足、水平不高、佈局不均衡等問題。這也能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對高品質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
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是大工程,必須做到協同發力、綜合保障。這既需要相關地區和部門加強協作配合、責任落實到位,又需要千方百計完善要素保障,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確保資金、人才等資源匯聚到項目中,切實保障工程質量。未來,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通過專業化保護、精細化改造、特色化展示、創新性發展,不斷提升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水平,進而推動文化旅遊融合和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