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跟丈夫離婚拿撫養費 卻被質疑「孩子不是我的」
一名人妻跟丈夫協議離婚,卻遭夫家質疑「孩子不是他們的」。示意圖/Ingimage
臺灣離婚率高,對於有小孩的夫妻來說,孩子的撫養權也是離婚首要的考慮重點,日前一名女子想跟丈夫談離婚,但對方只願意一個月給8千元的撫養費,還不斷質疑「孩子不是自己的」,讓她崩潰「我到底上輩子做了什麼,招惹到這種家庭」。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因爲一些私人因素,正在跟丈夫談離婚,目前女兒年齡才4個多月,丈夫說不要小孩,監護權可以給她,但是一個月的撫養費只願意付8千元。
不僅如此,有天原PO無意間發現「公婆、丈夫都在質疑小孩不是他們家的」,公婆不斷說「如果監護權都給你老婆,那我們一毛錢都不要付」,丈夫則告訴他們「要是小孩不是我的,就很好處理了」,夫家還跑去占卜問「小孩是不是我們家的?小孩會不會恨我們?」
這讓原PO委屈表示「我孕期到產後的時間,都是孃家在養孩子,他們完全不認我跟孩子,原本不想要離婚,想要跟他們繼續溝通,現在終於看清了,不管先生跟我說什麼,我都覺得他是雙面人」,她疑惑「可以要求離婚後,拒絕讓孩子去婆家嗎?或者能否開條件,不準孩子父親帶女兒回夫家?」
最後,網友建議原PO「找專業的『家事』律師諮詢,問網友真的沒有什麼助益,過來人的經驗在妳身上不一定適用,有些律師就是專打家事的,可以諮詢看看」、「說他們懷疑妳,妳可以要求對方跟孩子做親子鑑定啊,扶養孩子的費用不是他們說不付就能夠不支付」、「我有朋友也是遇到類似這種狀況,她跟前夫說:『只要你放棄監護、探視,那麼撫養費就不用給,另外孩子得跟我姓』,朋友就順利離婚了。當然妳可以這些條件談好,離婚手續辦好,拿親子鑑定打臉,他也不能對妳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