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挺廢死?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表態:應經社會討論「邁進」

立法院12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說,以目前臺灣社會現象,相信還是有非常多民衆支持死刑。(摘自國會頻道YT/楊亞璇臺北傳真)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2日繼續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針對死刑存廢議題,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說,以目前臺灣社會現象,相信還是有非常多民衆支持死刑,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縮到嚴謹的範圍,下一階段邁向廢除死刑,臺灣社會處於第一個階段,未來在第二個階段,應該可以透過社會討論來邁進。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指出,廖福特曾擔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執行委員、逐步推動廢死小組成員,長期以來立場支持廢死,憲判字8號出來後,現在仍堅定支持廢死?

廖福特表示,他是研究國際人權法,當然包括各種人權條約,從國際人權條約發展來看,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縮到嚴謹的範圍,下一階段邁向廢除死刑,臺灣社會處於第一個階段,未來在第二個階段,是否要廢除死刑,應該可以透過社會討論來邁進。

楊瓊瓔則說,如此說明,是否能解讀目前臺灣社會氛圍,不適宜全面廢除死刑,廖福特坦言,以目前臺灣社會現象,相信還是有非常多民衆支持死刑,憲判字第8號並沒有廢除死刑,而是嚴謹限縮。

廖福特說,憲判字第8號,參考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與第36號一般性意見,臺灣在89年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施行法,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要求死刑限縮最嚴重的犯罪,經過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最嚴重犯罪應該限縮於故意殺人的部分。

楊瓊瓔指出,臺灣現狀,限縮死刑的憲判已經對判決出現實質影響,姦殺女老師嫌犯五度判死,逃死定讞、新竹輪胎行縱火奪走8條人命,嫌犯從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有看到被害者家屬的哭求,呼籲大法官不要廢死?

廖福特迴應,大概知道這些新聞,在社會發生不幸事件,特別是嚴重犯罪,應該處罰加害者,特別是嚴重犯罪,另一方面社會要建構被害人及家屬保護,援助幫忙的制度,因此現在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保護與協助制度加強。

楊瓊瓔批評,加害者由原先的死刑改判爲無期徒刑,怎麼嚴處?家屬痛苦哀嚎,請大法官不要廢死,受害者要怎麼保護?已經有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廖福特僅說,相信社會不希望有悲劇發生,憲法法庭認爲死刑是合憲的,只是要嚴謹的限縮範圍。

楊瓊瓔追問,廖曾經說過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不值得考慮,反對死刑也反對終身堅定不得假釋,仍舊不支持?廖解釋,自己當時發言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是在公聽會討論過程,當時提案殺害兒童,把刑罰從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與死刑,限縮只剩無期徒刑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