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資金遭韓法院交付原告 日政府召見大使抗議
有關日本在二戰期間強徵韓國勞工的「前徵用工」訴訟,已知韓國法院將日企繳交的提存金交付原告。日本政府認爲此舉讓日企蒙受不當損失,今天召見韓國駐日大使表達嚴重抗議。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韓國有關前徵用工的審判中,由於判決日本日立造船公司賠償的官司已定讞,日立造船存放在法院的提存金被拿來作爲支付原告的賠償金,成爲相關案件中將日企資金交給原告的首例。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林芳正今天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此舉明顯違反日韓請求權協定第2條的判決,讓日本企業蒙受不當損失,日本政府對此表達「極爲遺憾」的立場。
日本外務省事務次官岡野正敬今天召見韓國駐日大使尹德敏,對此表達嚴重抗議。
共同社中文網報導,韓國最高法院2023年12月下令日立造船須賠償每位前勞工5000萬韓元(約新臺幣118萬元)。日立造船遵循日本政府立場,認爲該問題已藉由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獲得解決,因此未同意支付賠償金。爲避免在韓資產被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日立造船在2019年繳交6000萬韓元提存金。
在徵用工相關訴訟中,三菱重工業等日本公司也確定敗訴,但只有日立造船已繳交提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