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套房違法營業還刊登廣告 臺中5年共裁罰621萬
因在網路刊登違法日租套房營業訊息遭臺中市府觀光旅遊局裁罰的案件,從2017年到2022年底,累積已達207件。(臺中市府提供)
隨着疫情趨緩,民衆出遊增多,不只飯店、民宿積極搶客,日租套房也發展迅速,但臺中市法制局指出,日租套房違法營業,安全等問題多,臺中市府從2017年起針對日租套房違法刊登廣告者裁罰,5年來累積裁罰件數207件、累積裁罰金額621萬元。
臺灣自由行旅遊方式盛行,許多旅客透過臉書、部落格、IG等網路媒體訂房,法制局指出,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但這些日租套房都未取得旅館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許多業者抱持僥倖的心態,以爲只要不被抓到有營業的事實,便不會受罰,但其實,以任何宣傳管道提供訊息也不合法。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日租套房在衛生、消防及建築安全均無保障,爲有效根絕非法旅宿業者,2017年發展觀光條例增訂未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若違反規定者,可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勿存僥倖心態。
法制局強調,因在網路刊登違法日租套房營業訊息遭市府觀光旅遊局裁罰的案件,從2017年到2022年底,累積已達207件,罰鍰金額爲621萬元;許多業者辯稱不知道此法規、網頁刊登是爲了增加房屋銷售曝光率等,堅持提起訴願,但多數不會被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