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大麻無害論」引誘他人? 綠黨主席提告伊隆.馬斯克毒品罪

綠黨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樂創作者、粉專女網紅2人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告發特斯拉負責人伊隆.馬斯克涉嫌引誘他人施用二級毒品罪。(陳志賢攝)

綠黨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樂創作者、粉專女網紅2人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告發特斯拉負責人伊隆.馬斯克涉嫌引誘他人施用二級毒品罪。(陳志賢攝)

綠黨主席李菁琪(中)11日在音樂創作者、粉專女網紅2人陪同下,到臺北地檢署告發特斯拉負責人伊隆.馬斯克涉嫌引誘他人施用二級毒品罪。(陳志賢攝)

法務部日前發佈新聞稿,指在網路上散播「大麻無害論」教導、引誘他人施用大麻,無論是國人或外國人都構成犯罪。對此,綠黨主席李菁琪引用法務部新聞稿內容,認爲去年榮登世界首富的「特斯拉」及Twitter負責人伊隆.馬斯克(Elon Musk)在網路散播「大麻無害論」,有引誘他人施用大麻之嫌,11日到臺北地檢署告發伊隆.馬斯克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

另陪同李菁琪告發的音樂創作者、粉專女網紅2人也自認因在其詞曲創作、粉專上曾有提及大麻相關言論,因此表示要向檢察機關「自首」。

李菁琪認爲,依據法務部9日新聞稿指出,行爲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佈「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李菁琪表示,依據法務部該篇新聞稿內容,「特斯拉」及Twitter負責人伊隆.馬斯克(Elon Musk)公開在網路上散播「大麻無害論」以及公然於網路節目上抽大麻,更甚至放寬其所擁有社交平臺Twitter對於大麻廣告管制,有鼓勵大麻合法化且有引誘不特定之一般大衆施用大麻之嫌,因此提出刑事告發。

李菁琪指出,據法務部新聞稿指出,不論海內外及是否爲國人皆可列爲中華民國法律所追訴之對象,因此對伊隆.馬斯克提出刑事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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