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加強監管 Q1下達303份措施

大陸資本市場今年以來持續擴大監管力道。滬深北交易所官網資料統計,截至3月31日,第1季三大交易所合計下發303份監管措施,比去年同期大增13.91%。(中新社)

大陸資本市場今年以來持續擴大監管力道。據滬深北交易所官網資料統計,截至3月31日,第1季三大交易所合計下發303份監管措施,相比去年同期的266份大增13.91%,涉及A股上市公司258家。尤其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短線交易、違規減持、獨立董事合規問題等成爲被監管緊盯的主要原因。

東源投資首席分析師劉祥東認爲,包含違規減持等往往涉及資訊不對稱和濫用,導致部分投資者能夠獲取不正當利益,進而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損害資本市場的公信力。

據說明,上述303份監管措施具體包括146份監管工作函、74份監管警示、43份通報批評、32份公開譴責以及8份公開認定期限內不適合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

透過資料顯示,303份監管措施中,有11份涉及已退市上市公司。例如3月21日上交所針對某已退市上市公司未能在規定期限揭露2022年度報告、2023年第1季報告,嚴重影響投資者全面和及時獲取上市公司年度季度資訊的合理預期,損害投資者知情權而予以公開譴責監管措施。

另從證券交易所第1季揭露的303份監管措施不難發現,涉事上市公司被監管緊盯的原因多樣,但都侵害了投資者切身利益。

甚至像是深交所3月15日還揭露2則特殊監管函,指上市公司投資者服務電話無人接聽。監管函指出,2家上市公司均在深交所督促提醒做好投資者管理後,仍出現無人接聽投資者服務電話情況。爲此,涉事公司董事會秘書及公司被監管警示。

據《證券日報》引述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律師馬佳表示,監管從嚴從緊有利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成本,促使公司治理品質提升,優化資本市場生態。同時,通過不斷壓實上市公司資訊揭露責任,有利減少不實資訊對投資者的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