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服短役期青年返鄉務農能保農保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爲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服短役期退伍軍人也能參加農保。(示意圖,黃子明攝)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爲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服短役期退伍軍人也能參加農保。此外,也刪除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時,被保險人加保須滿一定天數,始得領取生育給付之限制。

此次修法讓50歲以下,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的退伍軍人,如果返鄉務農也可以參加農保,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並保障其晚年經濟生活安全。

修法也刪除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時,被保險人加保須滿一定天數,始得領取生育給付之限制,避免農民因職域轉換,參加農保期間未滿分娩或早產的天數規定,導致無法請領給付情形。

爲保障長期從事農業工作之老年農 民權益,避免其因農地被徵收而喪失加保資格,年滿 65 歲且加保累計年資達 15 年 以上被保險人,持有農地被徵收或徵收前已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不受到續保一定期間的限制,請求權從兩年延長到五年。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此次修法是爲了對農民的保障制度可以更完善,相關制度的放寬將讓農民朋友,無論是從年輕人到女性,都得到更完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