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通令各地警察局,協助查察易接觸傳染場所。(林鬱平攝)
疫情大爆發,警政署15日表示,依行政院上午記者會宣佈,及內政部長徐國勇指示,爲防疫必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易接觸傳染之營業場所:視聽歌唱業、三溫暖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店(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電子遊戲場、複合式釣蝦場、網咖、夜店、理容按摩視聽複合店、按摩油壓養生館、陪侍小吃部、資訊休閒業(主題餐廳)、休閒麻將館等營業場所,即日起暫停營業。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已責請各縣市警察局長立即向縣市首長報告,並派員結合各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施聯合稽查,務請各業者共體時艱,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確保民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