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停職 宜蘭縣政府指派鄉公所秘書代理

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涉《貪污治罪條例》遭收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涉《貪污治罪條例》,日前李志鏞收押禁見2個月確定,宜蘭縣政府今天(2日)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三星鄉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

宜蘭縣政府表示,6月1日接獲宜蘭地檢署公文,並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自今年5月17日起停止其三星鄉長職務;同時爲利三星鄉鄉務推動,縣政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三星鄉公所秘書江淳銘代理鄉長職務,並訂於6月5日上午10時在三星鄉公所三樓會議室辦理交接、宣誓及就職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