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到市場水果妹 男盯梢狂貼羞辱文:心思骯髒的貨色

鄭姓男子多年前市場買水果煞到水果店老闆女兒,多次要求當朋友被拒絕,竟上網散佈羞辱文字照片,遭女方提告求償。(邱立雅攝)

鄭姓男子多年前到某間水果行買水果,煞到水果行老闆的女兒,要求加line被無視後,時常在水果攤徘徊或站在市場2樓盯着水果攤,還主動問對方可否當朋友遭委婉拒絕,男子神隱3年半後突然在市場、小吃店、寶雅、全聯等店家google評價張貼照片,還寫有辱罵水果店及該女子文字,遭女子提告求償77.5萬。

女方控訴,鄭男曾在2018至2019年來買水果時曾短暫交談,但兩人並不相識,某日鄭男曾趁結帳時塞紙條給她,紙條內有鄭男LINE ID,但她並未加LINE好友,此後鄭男便時常在水果攤附近長時間駐足徘徊,還會站在市場2樓盯着水果攤,令她十分害怕。

鄭男甚至向水果攤老闆詢問是否可以和女方當朋友,也曾當面問女方能否和他當朋友,女方總是委婉拒絕,深怕態度強硬會導致鄭男行爲更加激烈,經女方婉拒後,鄭男未再出現。

殊不知時隔3年半,鄭男忽然於2022年8月開始,在女方公司、市場、小吃店、寶雅、全聯、五金賣場、星巴克等超過10處Google商家張貼留言與照片誹謗原告,前後8個月期間,共計張貼超過31則留言與照片。

鄭男在商家評價留言辱罵女子:「丟人現眼的做生意」、「心思骯髒的貨色」、「骨子裡就是騙」、「人前人後又一個死德行」、「敗人品被當笑話」、「妳們家一直在發神經,死德行都跑出來了」、「大女兒就只是想騙點水果錢,心思真骯髒」等詞語,讓女方截圖提告求償。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鄭男僅因搭訕女方未獲迴應,於網路接續散佈足以貶抑告訴人名譽之文字而跟蹤騷擾女方,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拘役50日,附帶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爲鄭男所爲侵害女方人格自由,並造成女方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判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