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機構投資失敗最高可享600萬元風險補貼

本報記者 顏世龍 北京報道

日前,山東省發改委、科技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山東省創業投資發展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將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創業投資機構、特大型機構進行落戶獎勵,同時支持創業投資機構投早投小、鼓勵長期資本出資,並進行投資風險補貼。《細則》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在進行投資風險補貼方面,自今年1月1日後以增資擴股方式首次投資山東省內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投資滿2年且7年內實際發生投資損失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將按實際投資損失金額的20%給予風險補貼,單個虧損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600萬元。

給投資機構“發紅包”

《細則》指出,在投資風險補貼方面,所謂投資損失是指投資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2年且在7年內,項目股權全部轉讓退出後,投資機構投資本金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投資失敗導致清算、減值退出、公司已被吊銷執照、公司已停止經營超過1年等情形;此外,要求創業投資機構經營合法合規,符合監管要求,不存在嚴重失信記錄,主要負責人不存在失信行爲或不良記錄。

對滿足上述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實際投資損失金額的20%給予風險補貼。同一機構管理的單隻或多隻創投基金共同投資單個或多個項目,單個或多個項目發生實際損失後,僅統計所有虧損項目的實際損失,盈利項目不衝抵虧損項目,單個虧損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600萬元。

在對於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創業投資機構落戶獎勵方面,《細則》規定,滿足相關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其實際投資額每滿2億元(或等值外幣),給予其獎勵200萬元;2億元(或等值外幣)爲一檔,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於滿足條件的特大型機構落戶則是省財政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

《細則》在支持創業投資機構投早投小上,將對滿足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鼓勵長期資本出資方面,對滿足條件的長期資本方,省財政按其實際出資額分檔給予投資獎勵。實際出資額累計在1億元至3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實際出資額累計在3億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給予一次性不超過400萬元獎勵。

“耐心”資本更需“耐心”政策

中國區域科學協會副理事長馮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山東細化創投獎補政策體現了吸引、支持創投資本的政策導向,有利於促進創新型區域發展,有利於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山東經濟總量大,產業基礎好,但創投機構相對不足,在這方面具有強大的市場需求。

“山東培育良好的創投環境,不能只是依靠財政獎補,不能搞成財政補助大比拼,也不能是‘一陣風’。各地還是應該因地制宜,優化形成穩定的營商環境,比如對科技人員的高收入要有穩定的稅收政策,對創新創業中較高的‘失敗率’要有持久的包容氛圍等。”馮奎說。

洪泰基金合夥人、洪泰智造創始人喬會君認爲,“耐心”資本實際更需“耐心”政策。當前創投市場募資艱難,投資不易,退出更是阻礙重重。最大的問題在於行業從業者“信心缺失”,從資金提供方到管理人,面對活躍度低迷的市場,都在以積極的行動抵禦消極的市場情緒。6月19日國務院頒發的“創投國六條”恰似低迷市場中的引領燈塔,從募、投、管、退的各個環節給予明確積極的指導方向,激勵各級政府、監管部門推出支持創投環境的細則實施方案。

喬會君表示,此次山東省印發《細則》正是在“創投國六條”的背景下應運而生,其頒佈的初衷誠然積極,但對山東整體的創投環境抱持審慎樂觀。衡量一個區域的創投環境,最直觀的兩個數據當屬市場化創投基金規模以及“獨角獸”企業質量,其中“獨角獸”企業更能反映一個區域的創投環境。梳理山東具有代表性的“獨角獸”企業,大多源自大型企業的業務整合,而真正由市場化的創投基金培育的“獨角獸”企業屈指可數。

“今年3—6月,我曾帶領清華經管院學生開展《股權投資與經濟活躍度相關性分析》的課題研究,最終結論是區域的一、二級股權投資和區域經濟活躍度呈完全正相關,即股權投資(包括一、二級市場)越活躍的區域,其經濟總量增長比例越高。”喬會君說,“創投國六條”明確指出:要完善政策環境和管理制度,要着重加大對科技型成長企業的培育,要爲實現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強、發展新動能提供有力支撐。山東在量子信息、海洋裝備、生命科學等領域擁有豐富的科技創新工程佈局,通過金融手段和市場化方式,引導聚集更多的風險資金,必定能在科技帶動經濟的全球趨勢下,爲中國的科技創新作出獨特貢獻。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