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超速自撞釀1死1傷 水電工喊沒錢「掏4萬和解」 死者父氣炸

李男開車釀成1死1傷,士院判刑1年。(本報資料照片)

20歲李姓男子去年3月,開車載2名林姓友人出遊,行經北投區山路下坡時,因超速導致轉彎不及,整臺車撞上電線杆,導致2名友人1人死亡、1人下肢癱瘓,從事水電工作的李事後稱缺錢,只能拿出4萬元給死者父親,導致和解失敗,士林地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1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李男2021年3月29日凌晨2時許,開車戴2名友人,行經復興三路下山時,因超速失控撞上電線杆,造成1死1傷慘劇,其中坐在副駕座的林男因腰椎重創,導致下肢癱瘓,後座的林男則是顱內出血,送醫後不治。

李男父母后來甚至賣掉房子,替兒子籌錢談和解,先支付400萬給重傷的林,但在與死者父親交涉時,李卻稱自己收入微薄,已無錢可給,最多隻能拿出4萬,遭死者父親拒絕,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法官審酌李男無前科,但駕車搭載2名友人上路,卻超速釀車禍,導致林男下肢癱瘓等重傷害外,另名林姓男友人也因此喪失寶貴生命,造成難以回覆損害,兼衡李男案發時年僅20歲,大學肄業,目前擔任水電學徒,平均月收入約2萬5000元,未婚、無子女,需要扶養父母之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