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友嘉明湖劃立槳 林管處嘆無法可罰

有山友近日到嘉明湖劃SUP引發爭議,林管處表示不贊成,呼籲尊重當地生態。(林管處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有山友近日到臺東縣海端鄉嘉明湖劃立式槳板SUP,行爲引發爭議;林務局臺東林管處坦言「雖不贊成卻無法可罰」,當下山屋管理員及護管員均有勸導,強調嘉明湖是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呼籲尊重當地生態環境。

4名山友13日自行組隊登山,並攜帶SUP打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林管處森林護管員發現後柔性勸說,但山友認爲並不違法,堅持帶上嘉明湖。護管員14日凌晨又前往嘉明湖山屋持續勸導,更提醒山友當下氣候不佳恐有安全疑慮,但4人抵達湖畔後,先將SUP放置湖面拍照,再沿湖岸邊滑行5分鐘。

林務局臺東林管處育樂課長林孟怡無奈表示,現階段法規並無規範禁止在高山湖泊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也無法可罰。她說,法律是道德最低標準,遊憩型態日新月異,很多過去法律沒規範限制的事,不代表就適合去做。

林管處說,考量高山環境的敏感性、脆弱性、動植物生態維護等因素,不鼓勵在高山湖泊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未來如有涉及高山水域遊憩的管理議題,將協調相關主管單位共同研商處理。

除此之外,嘉明湖國家步道禁止在指定地區以外露營,2014年嘉明湖畔竟仍出現「整排無人帳篷」,遭林管處取締。另有山友2020年在排球場營地開「生日營火晚會」,且沿途營火點高達11處,臺東林管處依違反森林法第34條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爲」開罰。

嘉明湖是冰河時期形成的冰蝕湖,海拔高度約3310公尺,因水色澄澈湛藍,與雲天相對,被山友譽爲「天使的眼淚」,是臺灣高海拔地區的重要地質及生態資源,也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