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交司機好心扶摔倒老人被訛 要爲行善者正名 更要讓訛人者付出足夠代價|有一說一

來源:封面新聞

□賴芳傑

5月26日,有媒體報道,上海一老人下車後摔倒,公交司機好心將其扶起反被訛。目擊者所攝視頻顯示,老人到站下車後自己摔倒,司機本已準備啓動出站,從後視鏡發現後趕緊去扶老人,但老人不讓司機離開。現場也有好多人爲司機作證,之後司機報警。

27日,涉事公交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稱,公司調查後認爲公交司機是沒問題的。另據新京報報道,上海官方部門迴應,經調查,老人系過度飲酒後出現上述行爲,目前司機已恢復工作。

好心救人反被訛,並不鮮見。2022年,上海一網約車司機衛先生在行車途中,看見路邊一老人躺倒在地。在有視頻佐證的情況下,衛先生幫助老人報警並止血。但當警察抵達時,老人改口是衛先生撞了他。事後,老人家屬向衛先生道歉並賠償誤工費、交通費共計兩千元。

到底扶不扶?也成爲網友熱議的話題。我國《民法典》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爲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條款,即所謂的“好人法”,旨在鼓勵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助行爲,保護善意救助者免受不當追責。在上述兩個案例中,公交車司機和衛先生扶起摔倒的老人屬於典型的善意施救行爲,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應因其救助行爲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是,因爲“被訛”的後續,又讓他們正常的生產生活受到影響,甚至感到寒心。

絕大多數的中國人都心懷最樸素的善良,相信遇到倒地的老人,第一反應都是“應該扶”。爲了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我們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例如,在幫助他人時,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如拍照、錄像等,以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應該加強社會教育,提高公衆的道德素質和法律意識,讓大家明白誣陷他人是不道德和違法的行爲。

在南京,一名老人酒後騎車摔倒,小夥楊帆路過主動上前幫扶,不料反遭老人及家屬誤解。經調查,最終警方確認楊帆無責,南京市見義勇爲基金會爲其頒發了見義勇爲專項獎勵金。這充分說明,社會正能量值得弘揚,善良和正義的行爲應爲肯定和鼓勵。

在類似事件中,不能光是還給救助人一個清白即可。如果訛人者出於惡意或者故意,也要有相應的懲罰。

要想讓人們放心行善,就要依法處理訛人者。讓訛人者付出足夠代價,是捍衛公序良俗的最好方式。如果訛人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好人成爲冷漠的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