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 在美國挨告

上海商銀(5876)日前在美國遭債務人以未盡履行授信合約及信託義務(fiduciary duty)爲由,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原告對上海商銀紐約分行及其負責人與三名人員及臺灣上海商銀主張其受有不低於3.56億美元(約新臺幣115億元)的損害,上海商銀表示,將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

據瞭解,該債務人(借款人)已經違約,未正常還本繳息,業界研判可能是以訴訟作爲協商策略。

上海商銀12日凌晨公告,二名債務人及九名原告,在美國紐約州南區破產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訴訟對象爲上海商銀紐約分行及其負責人與三名人員,以及母公司臺灣上海商銀。

上海商銀重訊表示,該案是否有賠償責任及賠償金額,應依美國破產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爲準,上海商銀將委請律師協助後續法律事宜,但目前評估現階段對該公司財務及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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