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消保委:酒店不應強制顧客刷臉入住
入住酒店卻被要求強制刷臉,你遇到過這種情況嗎?10月10日,上海市長寧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長寧區酒店服務消費調查結果。結果顯示,大部分消費者通過身份證辦理入住,2.2%的消費者通過刷臉辦理入住,9.1%的消費者通過身份證及刷臉同時操作辦理入住。個別酒店(3鑽酒店和2鑽及以下酒店)存在過度索取消費者身份信息的情況。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者應當依法保護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個人信息。爲此,長寧區消保委聯合長寧區委網信辦通過對長寧區酒店和旅客開展問卷調查的形式,聚焦旅客住宿有效身份證件、住宿登記問詢流程、酒店環境情況項目等方面,調查所轄酒店是否仍存在強制刷臉入住、過度索取個人信息的情況。
據瞭解,本次調查共涵蓋酒店60餘家,其中5星級酒店佔比13%;4星級酒店佔比3%;攜程5鑽酒店佔比6%,攜程4鑽酒店佔比30%;攜程3鑽酒店佔比24%;攜程2鑽及以下酒店佔比24%。從酒店及員工調查結果來看,目前長寧區不同類型酒店中,絕大部分主要通過消費者身份證辦理入住登記,佔比95.4%。個別酒店(3鑽酒店和2鑽及以下酒店)存在過度索取遊客身份信息的情況。
此次調查中,90.8%的酒店員工表示酒店沒有將獲取的個人信息用於其他用途;9.2%的員工表示酒店獲取個人信息還有方便聯繫消費者、向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等需要。
從消費者的調查情況來看,90.9%的消費者認爲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其他方式記錄的以及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主要是身份證登記;認爲個人信息爲姓名和手機號的消費者也佔一定比例,分別爲85.6%和66.6%。
隨着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的提高,酒店入住時不應強制要求顧客刷臉已成爲新的訴求。長寧區消保委建議酒店嚴格按照有關部門規定辦理入住登記,不應強制要求顧客刷臉;尊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權,提供更多選擇。相關部門也應繼續加強監管,推動技術朝着更加安全、透明的方向發展,確保個人信息安全,提升消費者的服務體驗,在安全與便利之間尋求更恰當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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