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天發生兩起電動車違規充電火情,車主均被行拘10天
3月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消防獲悉,3月4日,上海發生兩起因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引發的火災,兩名車主均被行政拘留10天。
3月4日凌晨1時許,徐彙區居民樑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門口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過程中引發火災,造成現場3輛電動自行車和部分空調外機被燒燬,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樑某因過失引起火災行爲,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同一天20時33分許,廣中路某號7樓電梯廳,又發生了一起鋰離子電瓶火災。起火建築是一幢25層高的商住樓。經調查走訪,當日18時30分許,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孫回家後,把電動自行車的鋰離子電瓶拿回家充電。20時30分許,外孫聞到房間內有煙味,看見放在書房充電的電瓶正冒黑煙,並伴有滋滋響聲。隨後,李某立即將冒煙的電瓶及充電器扔至7樓電梯廳處。不久後,電瓶着火發生爆炸。李某迅速關上房門報警。所幸消防隊員及時到場處置,火災沒有進一步蔓延。目前,李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500元。
對此,上海消防提醒廣大市民,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築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務必做到“樓道不停車、電池不入戶、人車不同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