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臘便當有蛆!衛生差限期改善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某燒臘店被舉報便當內有蛆,衛生局稽查發現多項衛生缺失。(桃園市衛生局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二段某燒臘店被民衆發現,外帶便當內主菜肉類與配菜表面,竟有多隻灰白色「蛆」不停蠕動,在便當內爬上爬下,噁心畫面令人反胃,桃園衛生局稽查後發現多項缺失,命該店限期改善否則將開罰。高雄市大寮披薩店則拿疑似過期14天的重乳酪蛋糕給客人,業者表示是製造日期非效期引發誤會。

桃園市衛生局獲報後前往該燒臘店稽查,發現病媒出沒,且無防止病媒侵入措施及防治紀錄、廚房地面積水、牆面與器具不潔、食材未離地,覆蓋、束口、分裝食材未有品名及日期管理,供膳人員無體檢等多項缺失。

衛生局表示,已責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現場也抽驗1份便當檢驗衛生標準,後續依結果處辦。目前該店已拉下鐵門並張貼暫停營業公告,加強環境清潔。

高雄大寮一間拿坡里披薩16日發生拿疑似過期14天的重乳酪蛋糕給客人,民衆點了餐點後由於吃不下先將蛋糕冰至冰箱,隔天卻發現,蛋糕呈現水水稠稠狀態,拿起盒子一看才發現,盒子外觀的標示日期寫着4月2日,讓她氣憤難平。

高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前往全市16間分店稽查,經查該蛋糕品項爲各門市自行製作後標示製造日期,出貨前依據總公司安全試驗評估規範,包括產品冷凍保存15天、解凍後冷藏保存4天等,業者表示,消費者反應蛋糕日期113年4月2日是製造日期非效期,當天因作業繁忙未依內部程序去除該標示導致,有關產品標示及安全試驗評估情形相關疑義,將移請總公司所轄臺北市衛生局依權責釐清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