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網友散佈半裸照 役男稱「被盜帳號」不起訴

少女半裸照被男網友放在色情網站男子當兵爲由不起訴處分(示意圖/翻攝網路,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84年次少女指控家住新竹縣的20歲範姓男子,101年時散佈她的半裸照,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範男移送法辦,但男子表示,當時他正在服役,以無法掛網爲由,否認罪行苗栗檢方採信說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少女在網路聊天交友,答應男網友自拍半裸露胸照片對方觀看,卻在101年10月發現自己的半裸照片被貼在色情網站,報警處理,控告男網友;警方循線逮到範男將他移送法辦,但男子喊冤,表示自己在服役期間,不能可每天使用電腦和少女聊天,認爲自己被盜帳號纔會莫名被告

根據少女供詞,她是透過線上遊戲認識男網友,和對方几乎每天聊天1、2小時,還說:「感覺對方很閒,常常都掛線在網路上。」檢警查證男子服役期間,攜帶電子用品受限,即使放假也難以天天掛網聊天,由於少女未能見過男網友,難以比對真實身分,檢方認爲罪證不足,18日對範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