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700萬餘元 石門公安破獲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近日,隨着一聲清脆的法槌聲敲響,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楊某某(男,34歲,洞口縣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23年9月,經偵大隊辦案民警獲取線索,本地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且涉案金額較大。通過深入研判分析,辦案民警很快查明該公司控股股東楊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
經查,2019年8月,楊某某註冊成立公司,主營鋰電池生產及相關材料業務。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其通過合作對象認識從事手機、電腦代加工、組裝業務的餘某某、丁某某(已另案處理,分別在四川、安徽經營兩家公司)。三方約定,由楊某某向合作對象供應電池,合作對象先將電池貨款匯至餘某某、丁某某所經營的四川和安徽公司,再由上述兩家公司和楊某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並支付貨款,楊某某則將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給上述兩家公司,餘某某、丁某某公司收到電池後發給楊某某的合作對象或直接用於代加工、組裝手機貨物,餘某某、丁某某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楊某某好處費。期間,楊某某又多次應餘某某、丁某某要求,在無貨物交易的情況下,爲上述兩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截至案發,楊某某共向四川、安徽兩家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405張,價稅合計3783萬餘元,開具稅額共計435萬餘元,所開發票均被稅務機關認證抵扣,其中查明有貨款往來的有1492萬餘元,稅額爲193萬餘元,虛開增值稅額242萬餘元。楊某某從中非法獲利96.9萬元。案發後,楊某某主動投案,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彭茜 陳雅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