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人神共憤!惡狼性侵勒斃少女棄屍 5萬人連署仍免死

性侵殺害女國中生的林國政,因最高法院認定「智能偏弱」逃過死刑。(中時資料照)

5萬名網友連署請求法官判死,並促成修法增訂性侵犯刑後治療條款的林國政殺人案,他誘騙國中女生再帶回家中勒昏性侵,犯行惡劣、人神共憤,但讓人氣憤的是,最高法院認爲他智能偏弱,撤銷死刑判決,自爲改判無期徒刑,創下生死辯後逃死的首例。

2011年3月13日,家住雲林的葉姓國二女學生騎單車向同學借書, 途中林國政見對方單獨一人,趁機搭訕後,騙少女回家,將對方勒昏後性侵,少女因疼痛驚醒,林唯恐犯行曝光,竟勒死少女後棄屍。

一、二審都將林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召開辯論庭,蒞庭檢察官痛斥林男犯後對被害人毫無同理心,只關心與自身利益有關事項,觀念偏差、飾詞狡辯,毫無悔悟之心,應駁回上訴、判決死刑確定。

被害少女父母寫信給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泣訴司法不公。(中時資料照)

被害少女父母寫信給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泣訴司法不公。(中時資料照)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林智能偏弱,與女性相處挫敗,致罹患慢性創傷症侯羣併發憂鬱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倫理薄弱及混亂,纔會犯下性侵殺人案。

合議庭審酌,林坦承犯行,一心求死,並表示願到死者墳前上香致 歉,並非完全沒有悔意,若經長期監禁,矯正治療後,仍有教化向善 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這是最高法院生死辯制度後,未發回更審、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決。

判刑定讞後,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痛批最高法院捨棄長庚醫院「矯治困難」的鑑定報告,採信由觀護人作出「智能低下」報告,據此指責二審未依法減輕其刑,這根本違反最高法院是法律審的精神,對被告量刑採突襲性裁判,實不應終審法院所當爲。

但檢察總長提的非常上訴,卻不被採納,最高法院以未指明判決違背法令之處、不得爲被告不利益提非常上訴2項理由,予以判決駁回。

這件社會矚目的案件判決結果,也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許多殺人犯都提精神抗辯及鑑定結果,主張殺人時精神狀況有問題,可以免刑或減輕其刑,讓許多兇殘的殺人犯免於死刑制裁。

例如2003年犯下劉家小姊妹雙屍案的「殺人魔」陳昆明,入監服刑6年出獄後,惡性不改,2010年他藉徵人廣告誘騙林姓女子到新北市租屋處,持球棒將她打死;他犯後辯稱患有精神疾病,具雙種人格,是他心中的惡魔殺人,企圖否認犯行,反要求法官要將他減刑。

最高法院認爲,陳迴歸社會前,矯正機關應嚴慎考覈有無終身監禁的必要,無期徒刑讓他與社會隔離,即可達成社會防衛的目的,駁回上訴,陳逃過一死。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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