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買連署挺郭 綠前議員遭訴求重刑
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見圖)遭控與劉姓助理等人,以每份300元爲郭臺銘尋求總統連署書,桃檢將郭、劉及6名樁腳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涉嫌指示劉姓女助理,以每份300元爲參選總統的郭臺銘、賴佩霞尋求連署書,郭麗華雖否認,但助理指證歷歷。桃園地檢署20日偵結,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郭麗華、劉女及6名樁腳,檢察官痛批郭麗華身爲主謀卻推諉卸責,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調查,郭麗華爲幫郭、賴取得總統連署書,今年10月間指示劉女代其對外收購連署書。劉女到郭麗華住處及議員服務處領取325份空白連署書,並以每份300元爲對價拿取賄款,另外1萬2000元當作走路工費用。
郭麗華到案後,雖否認犯行,但劉女及陳女等6名樁腳坦承犯行。郭麗華說,因郭氏宗親會要挺郭,但自己是民進黨黨員,不方便出面,才代宗親會成員「Chris」聯絡劉女協助連署,沒委託劉女幫忙連署,也不知道劉女指證連署300元資金從何而來。
檢方認爲,劉女所涉犯行已經自白認罪,且劉女與郭麗華並無嫌隙,根據2人LINE對話,確實有談及連署書200多份、連署書據點工作人員數,還有多次緊接此類話題後的語音通話。
此外,劉女LINE對話也曾跟他人提及,郭麗華指示300元收購連署書,劉女當時也不可能預見犯行被查緝,也有證人指劉女僅爲郭麗華工作,沒有在其他政治人物底下工作過。
檢方認爲,郭麗華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且她爲此案主謀竟推諉卸責給劉女,不見其悔悟,犯後態度惡劣,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包含賄賂金額、走路工費用等犯罪所得10萬多元。劉女等人坦承犯行,配合偵辦,犯後態度良好,則請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