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 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被捕

中國銀行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因涉嫌受賄等,日前已經被捕。(圖/中新社資料照)

央視新聞報導,中國銀行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罪對劉連舸作出逮捕決定。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連舸曾任中國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中國銀行上海人民幣交易業務總部總裁、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此前,據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銀行今年3月19日公告,董事會收到劉連舸辭呈。因工作調整,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31日發佈消息,劉連舸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專案,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此外,劉連舸還被控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爲,「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由於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中共二十大黨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