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癌症新藥基金 須等520後

二○二四年總統大選,各黨總統候選人均提出百億癌藥基金政見,準總統賴清德當選後也重申成立基金幫助癌友,立法院厚生會提升新藥可近性委員會昨討論癌症新藥基金施行細節,初步凝聚三共識,確保法源授權與財源穩定、提升癌症治療效率及保障基金財源和永續性,但設置時間將待賴清德上任後規畫,目前無時間表。

癌症新藥基金支付的「新藥」定義,昨於會議中爭執不休,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癌症新藥基金不是「月光寶盒」,而是一項過渡機制,應以療效、成本效益、財務衝擊具不確定性者爲優先考量,如僅完成一、二期臨牀試驗藥物,癌友緊急使用可先以癌藥基金支付,待藥物通過第三期臨牀試驗,給付方式就回到健保範疇。

石崇良表示,公務預算支出的癌症新藥基金,與全民健保相同都是「大家的錢」,定位須明確,否則將會變成以民衆稅收爲基礎的第二種健保。

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表示,癌藥基金運作機制設計複雜,在確保可近性與公平性,應擴大現在健保未給付藥物,才能真正「救命」。

立法委員廖偉翔認爲,癌藥基金攸關生命,財源須充足穩定,來源須思考多元的可能性,如可來自健保內的藥價調整、藥品給付協議返還的額度,或從健保外的公務預算、特別預算等納入基金財源方向;臺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強調,癌症新藥基金必須獨立於健保財源之外,由政府公務基金編列預算,盼新任衛福部長能在預算規畫時將其納入。

石崇良表示,癌症新藥基金成立時間,須等五月廿日執政團隊就任後才能規畫,目前尚無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