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體制改革 建設美麗內蒙古

11月14日,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建設美麗內蒙古”專場,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林草局和自治區水利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舉措和成效,並就下一步如何落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打好“三北”工程攻堅戰以及全面貫徹“四水四定”原則等方面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政策回答記者提問。

據介紹,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持續圍繞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出了一批重要改革政策。制定印發《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建立形成了一張全要素生態環境管理底圖,一套三類分區環境管控單元和一份多層級、多維度准入清單,以此科學指導開發保護建設活動;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爲導向,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將排污單位生產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全部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建立水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會商和預警督辦工作機制,推進水生態問題及早發現、儘快解決。下一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健全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以改革爲動力不斷提高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水平,推動全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內蒙古還着力圍繞“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以改革的思維和方式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了積極成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自治區將建立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持續用足用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產品,鼓勵企業實施設備更新和節能降碳技術改造,促進用能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同時,健全完善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體制機制,不斷深化包頭、鄂爾多斯、赤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首批碳達峰試點建設。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着力打通“綠水青山”“冰天雪地”與“金山銀山”之間的轉化通道。

自然資源是生存之基、發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態之依。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按照《關於保護和永續利用自然資源紮實推進美麗內蒙古建設的通知》,從優化國土空間格局等6個方面提出48條具體措施。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合理優化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空間佈局。同時,落實“三區三線”管控,嚴守自治區1.7050億畝耕地紅線,探索生態保護紅線調整實施路徑,確保“十四五”期間不突破城鎮開發邊界管控線。按照“項目清單+基礎指標+獎勵指標+存量指標”模式,完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管理,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內蒙古是我國治理荒漠化的主戰場,也是“三北”防護林體系工程建設的重要地區。2024年,內蒙古已完成防沙治沙1954萬畝,完成年度任務的113%,跑出了防沙治沙的“加速度”。自治區林草局指導全區各地將“三北”工程建設納入林長制考覈範圍,並深入實施防沙治沙和風電光伏一體化工程,到2030年,通過一體化工程力求達成治理沙化土地1151萬畝、配套新能源裝機1.19億千瓦目標。同時,探索建立以國家投入爲主、地方配套爲輔、社會廣泛參與的“1+N”多元投入機制,預計到2030年自籌資金可達到500億元以上,並探索推廣“以工代賑”“先建後補”“先招後補”“以路治沙”等模式,進一步明確農牧民參與防沙治沙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健全完善相關激勵約束機制,奏響防沙治沙“大合唱”。

自治區黨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將全面貫徹“四水四定”原則作爲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舉措。自治區水利廳根據國家下達的用水總量管控指標,現已建立起覆蓋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用水管控指標體系,並分水源、分行業細化分解到基本用水戶,明確了水資源開發利用“上限”,建立起了水資源剛性約束的“紅線”,堅持“有多少湯泡多少饃”,超過區域用水總量管控指標以及水效、水耗不達標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取水許可。自治區水利廳還聚焦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將通過建立健全科學灌溉制度、用水權交易、節水產業發展等措施,提升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能力,爲自治區辦好兩件大事提供水資源安全保障。(草原雲·內蒙古新聞網記者 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