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情侶入住酒店陌生人闖入,當事人:已走法律程序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11月17日,廣東深圳一對情侶住店時,突然有陌生人打開房門。他們等了一個多小時,酒店負責人也沒出面解決,無奈之下報警求助。截至11月21日,涉事酒店稱,目前不好迴應。當事人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事發後,莫先生要求酒店方負責人出面處理此事,但等了一個多小時對方也沒露面,於是報警求助。
據悉,當天酒店將房間開給莫先生後沒多久,又將該房間開給了其他客人,造成陌生房客闖入。事發後,酒店提出賠償3晚房費,莫先生不同意,認爲這件事情對自己和女朋友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
11月21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繫涉事的奈威L行政公寓酒店(海岸城南油地鐵站店),工作人員稱不好迴應。莫先生表示,將走法律程序維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