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股》生技股王現增添話題 細數與AOP的恩怨情仇
生技股王現增添話題,細數與AOP的恩怨情仇。(郭鴻慧製表)
昨天國發基金投資審議會認爲投資藥華藥(6446)已達成當初投資目的,經表決後決議將不參與這次增資,大股東放棄增資引起股東議論。又傳出藥華藥與AOP仲裁案再掀波瀾,讓今天開始進行公開申購作業就添許多話題。
藥華藥今年以來漲勢強勁,暫時擺脫AOP官司影響,股價一路上漲,成爲新一代生技股王。但AOP的仲裁案昨天再度被報導,藥華藥晚間也緊急發出聲明,強調與AOP間的仲裁案,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相關資訊及進度。藥華藥表示,原仲裁判斷認定藥華藥需賠償的部份,已由德國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確定,藥華藥目前對AOP公司並無任何賠償義務存在。至於新仲裁案,程序尚在進行中,無任何新的變化。
過去藥華藥與AOP的合作,當時雙方就用於治療罕見血液疾病的藥物P1101,訂立授權契約與製造契約,由藥華藥負責製造提供有關藥物,AOP負責臨牀試驗及藥證程序所需相關數據的產出及歐洲等區域的銷售。據瞭解,若非與AOP合作、轉移藥華藥研究方向,原本藥華藥是把P1101的重心放在肝病上,不太注意要應用在治療罕見血液疾病上。只不過,沒想到合作第8年雙方關係出現裂痕。
藥華藥與AOP自2009年開始合作,將旗下新藥P1101授權給AOP,由AOP在歐洲進行骨髓腫瘤增生適應症臨牀試驗、藥證申請及取得藥證後行銷權利,但後來雙方在合作細節上產生不同的意見,2018年進行國際仲裁。
2020年10月,第一次仲裁程序結果出爐,國際商會(ICC)仲裁判定,藥華藥違法終止契約,且該契約仍屬有效,藥華藥應給付AOP損害賠償,總計金額1.42億歐元及仲裁費135萬歐元;事後藥華藥不服,向德國法院聲請撤銷仲裁判斷,被法院駁回。
去年3月藥華藥重整旗鼓,再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結果情勢逆轉,同年12月判藥華藥部分勝訴,代表藥華藥不需支付原仲裁判斷的賠償金額。
藥華藥與AOP法律戰已經打了將近5年,目前已進入藥華藥先前於2020下半年所提付之第二仲裁程序,今年3月,AOP向藥華藥請求60億歐元(約新臺幣1,890億元)的損害賠償,預計最快明年底纔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