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檢舉變調?桃園檢舉達人亂象多 市府祭出新招

近來食安事件頻傳,民衆檢舉量激增,稽查員負擔重,桃園市衛生局明年將再增設9名稽查員。(衛生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近來食安事件頻傳,民衆檢舉量激增,稽查員負擔重,且食安預算僅佔全市預算0.04%,不分黨派議員都要錢也要人。衛生局直言過去受累檢舉達人,7月底先排除公開陳列過期產品拿獎金制度,避免浮濫檢舉,明年也將增加9稽查員,將錢用在刀口上。

議員楊朝偉說,截至10月中,桃園食安檢舉案已達2482件,超越過去1整年的2186件,但桃園市的食安預算只佔全市預算0.04%,再度力推成立「食品藥物安全處」,和議員張碩芳都建議師法臺北增設「食品保安官」,補足食安方面的專業人才,讓食品安全檢驗的量能進一步擴大,落實日常檢查,不要只有在事件爆發之後才緊急應變。

議員黃敬平則提到,桃園市2016年祭出吹哨條款,鼓勵民衆或餐廳內部員工勇於檢舉重大案件,給予罰鍰一半的金額當獎金,今年7月29日卻片面公告部分案件不予核發,要求市府要慎重檢討,不應浮濫發放,但也不應說停就停,過與不及都不行,矯枉過正恐讓吹哨者裹足不前,缺乏檢舉勇氣。

議員謝美英則提到,食安檢舉獎金全國執行率不到2成,桃園更慘只有1成,且平均要5至11個月才能領到獎金,以臺中燒肉名店遭員工踢爆才查獲業者長期使用過期食材爲例,食安很需要熟悉內情的吹哨者,讓不良廠商退場,呼籲提高誘因跟處理時效,補足稽查人力不足問題。

衛生局統計,今年2482件陳情案件中,檢舉環境衛生1916件佔77.2%、食品標示164件佔6.6%、過期食品142件佔5.7%、食品廣告54件佔2.3%、產品品質疑慮62件佔2.5%、非法輸入61件佔2.5%,與其他類別如非食品類、建議類、洽詢事項83件。

衛生局坦言,部分檢舉達人鎖定超商、賣場或疏於管理的老舊柑仔店,拍下架上陳列的過期食品檢舉,共通點都是開宗明義要求拿檢舉獎金,每案開罰6萬起跳,至少能拿3萬獎金,但有時超商才過期幾小時就檢舉,稽查員到場早已下架,反遭檢舉達人怪罪不即時,也疲於奔命,排擠行政效能及擴大業者與民衆間不信任感,像是近3年固定陳情人檢舉公開陳列的逾期食品就有66件,其中33件都鎖定傳統商店。

「我們希望發出的檢舉獎金是一次就數十到上百萬的重大違規!」衛生局指出,參酌其他縣市,針對公開陳列的逾期食品、或非立即對食安有重大影響的標示或廣告,7月29日起都不再發放檢舉獎金,民衆仍能陳情只是沒錢拿,希冀朝向鼓勵重大食安事件檢舉,以撙節行政資源並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