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北科T17、18決標金與世貿3館差了20倍 議員批柯文哲賤租土地
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市有土地50年設定地上權案,決標權利金44億。(臺北市地政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市有土地50年設定地上權案,決標權利金44億,藍綠議員15日質疑,T18面積與世貿3館差不多,但決標金額竟差了20倍,抨擊市長柯文哲賤租土地,另T17、T18僅採價格標,投標廠商不用提出投資計劃書,恐怕讓美河市案重演。北市地政局對此迴應,士北地上權利金沒有偏低。
地政局今赴議會民政委員會工作報告,國民黨議員遊淑慧指出,國產署標租世貿3館地上權案,土地面積與T18幾乎一樣,但T18有4000多坪的底價權利金僅14億,連世貿3館的10分之1都不到,世貿3館決標金額300多億元,與T18決標金僅16億差了20倍。
遊淑慧痛批,T17、18面積加起來有1萬坪,決標金額才44億,底價那麼低,市府毫無把關就賤賣土地,士北科早期多是農業區,市府徵收民間土地規畫從內科、南軟到士北科發展科技走廊,但T17、18在招商時,業者卻不用提交投資計劃書,只用價格決標,得標廠商未來變成想做什麼都可以,成爲內湖5期科技專區翻版,蓋了滿滿豪宅根本沒辦法拆掉。
民進黨議員張茂楠表示,市府冠冕堂皇說要推動士北科技園區,但卻沒有要求得標廠商提交計劃,恐怕重演美河市案,徵收民地後規畫公園預定地,最後卻蓋成住宅大樓。最後委員會決議,要求地政局針對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專案報告。
對此,地政局長張治祥迴應,信義計劃區是開發超過20年的成熟地段,土地公告現值與士北科就差了7倍,士北科底價佔市價20%,並沒有比較低。
張治祥說,一開始市府有主導T17、18方向,但產業變化非常快,經與業界和潛在投資人討論徵詢後,改以純價格標,但必須符合資通訊、生技及新興科技等科技產業專用區使用項目使用,不能蓋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