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0年國務院再出保險業改革發展頂層設計,有哪些新表述、新信號?

時隔10年,保險業頂層設計再出爐。

9月1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此前,國務院總理李強於8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此前,國務院也曾兩次發佈有關保險業深化改革或促進保險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此次《若干意見》主要圍繞強監管、防風險和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這三大中心任務,對我國保險業未來5-10年的改革發展作出了一個系統的謀劃和安排。

《若干意見》明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總的來看,《若干意見》要求,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爲,有力有序有效防範化解保險業風險,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化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協同。

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若干意見》強調了要充分發揮保險的功能和作用,首次對保險業的功能和定位進行新的表述。

《若干意見》指出,要以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爲主線,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保險業要專注主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要發揮人壽保險的家庭保障和財富傳承功能;要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需求。

就持續深化重點領域改革來看,《若干意見》提出要推進產品轉型升級,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以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爲重點,深化車險綜合改革;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及時規範理賠;探索責任保險和家庭財產保險創新等。

業內人士指出,《若干意見》首次提出了發展浮動收益型的保險,也是指導行業未來向浮動收益型的保險,其實就包括分紅險、萬能險等浮動收益型的保險去轉型。一直以來,監管部門始終強調推動保險業迴歸保障,聚焦主業,而且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什麼叫保障,行業一直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片面的理解認爲分紅險、萬能險偏離了主責主業,背離了保險保障本源,實際上這些險種首先它都是保險保障的保險產品,同時是一種浮動收益型的保險產品。

“《若干意見》提出這樣的發展方向也是基於行業目前的發展階段,對未來特別是近兩年利率快速下行的背景下,對行業未來的高質量發展提出一些明確的方向。”業內人士說道。

對於保險資金未來的運用,《若干意見》也提出,要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培育真正的耐心資本,推動資金、資本、資產良性循環。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力度,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引導保險資金爲科技創新、創業投資、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支持。

除此之外,《若干意見》也對不同類別的保險公司未來的發展指明方向,包括支持大型保險機構做優做強,引導中小保險公司特色化專業化經營發展,提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長期資金管理能力,推動保險中介機構規範提質發展,推動再保險公司加大產品、服務和技術創新力度。

在政策協同方面,《若干意見》要求,要健全央地協同工作機制,強化宏觀政策協同,深化部際協調聯動,打造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監管鐵軍。

例如,要推動保險領域法治建設;加大違法違規行爲聯合打擊力度;強化行刑銜接、紀法銜接;健全重大違法違規線索雙向通報機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在違法違規股東清退、問題機構風險處置等方面,推動發揮司法強制執行、集中管轄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