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2027韓總統選舉 最大在野黨魁李在明「教唆僞證」一審無罪
李在明當天下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一審判決後,會見記者時表示,「我想對韓國政府和執政黨說,比起搞『殺人』的政治,更應該搞『救人』的政治。 」(新華社)
韓國最大在野的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教唆僞證」案,25日下午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在明被判無罪。李在明當天對此發聲,感謝法院還原了真相和正義。韓國檢方表示,對李在明「教唆僞證」案一審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提起上訴。
韓聯社、韓國《朝鮮日報》等韓媒報導,韓國檢方曾於9月30日,以涉嫌「教唆僞證」爲由,尋求法院判處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李在明當天下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一審判決後,會見記者時表示,「我想對韓國政府和執政黨說,比起搞『殺人』的政治,更應該搞『救人』的政治。 」李在明也表示,今後將繼續爲國民的健康生活竭盡全力。
韓聯社指出,李在明如果想要有資格參加2027年的韓國總統選舉,必須確保在終審判決中,不被判處有期徒刑。李在明的支持者普遍認爲,針對李在明的審判,是韓國執政黨國民力量掃清政治異己的「政治審判」。
其實早在10天前的11月15日,李在明因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李在明將就此案上訴。
根據韓國相關法律,若因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而被處以罰款100萬韓元以上的刑罰,就將失去國會議員資格,同時在5年內剝奪其被選舉權。
除了上述2項判決,李在明身上還揹負着另外2項案件,一則涉及城南開發案有關的貪腐案件,另一則涉及參與向北韓非法轉移800萬美元現金。